《大学》——中国古代的教育理论专著 |
《大学》,原是《小戴礼记》里一篇,旧说为曾子所作,实为秦汉时的儒家作品,这是中国古代讨论教育理论的重要著作。 经北宋程颢、程颐竭力尊崇,南宋朱熹又作《大学章句》,最终和《中庸》、《论语》、《孟子》并称“四书”。宋、元以后,《大学》成为学校官定的教科书和科举考试的必读书,对古代教育产生了极大的影响。 《大学》提出了“三纲领”和“八条目”,强调修己是治人的前提,修己的目的是为了治国平天下,说明治国平天下和个人道德修养的一致性。《大学》开头就说:“大学之道,在明明德,在亲民,在止于至善。”这就是后人所说的《大学》“三纲领”。所谓“明明德”,就是发扬光大人所固有的天赋的光明道德。所谓“在亲民”,是指发扬了善性之后,即从事治民。治民要亲爱人民。所谓“止于至善”,就是要求达到儒家封建伦理道德的至善境界。“为人君止于仁,为人臣止于敬,为人子止于孝,为人父止于慈,与国人交止于信。”这是《大学》提出的教育纲领和培养目标。 《大学》还说:“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,先治其国。欲治其国者,先齐其家。欲齐其家者,先修其身。欲修其身者,先正其心。欲正其心者,先诚其意。欲诚其意者,先致其知。致知在格物。”格物、致知、诚意、正心、修身、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,后世称之为《大学》的“八条目”,这是实现“三纲领”的具体步骤。“八条目”的中心环节是修身,“自天子以至于庶人,壹是皆以修身为本”。对于培养目标和方法,《大学》反复强调的是个人的道德修养。 “格物”、“致知”是八条目的基础。所格的“物”,所致的“知”都是指伦理和道德原则,是指修己治人的道德修养。 所谓“诚意”,就是要不自欺,要慎独。在与别人相处时是这样,在独处时也应该是这样。内心如此,表现于外更是如此,即所谓“诚于中形于外,故君子必慎其独也”。慎独是一种主观的道德修养方法,注重道德理想和动机的培养。 所谓“正心”,就是教人防止个人感情、欲望的偏向。它说:“身有所忿愤则不得其正,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,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,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。”人类不可能避免忿愤、恐惧、好乐、忧患等感情,但防止、克服不正当的感情、欲望还是必要的。 “修身”是“八条目”的基本,是格物、致知、诚意、正心所要达到的目的,即把个人修养达到完善的地步,也是《大学》中讲培养人的最高要求。只有这样才能“齐家”、“治国”、“平天下”。 |
古代教育理论专著----《中庸》 |
《中庸》原是《小戴礼记》中的一篇。旧说《中庸》是子思所作。其实是秦汉时儒家的作品,它也是中国古代讨论教育理论的重要论著。 北宋程颢、程颐极力尊崇《中庸》。南宋朱熹又作《中庸集注》,并把《中庸》和《大学》、《论语》、《孟子》并列称为“四书”。宋、元以后,《中庸》成为学校官定的教科书和科举考试的必读书,对古代教育产生了极大的影响。 《中庸》是儒家阐述“中庸之道”,并提出人性修养的教育理论著作。《中庸》郑玄注:“中庸者,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;庸,用也。孔子之孙子思作之,以昭明圣祖之德也。” 《中庸》强调中庸之道是人们片刻也不能离开的,但要实行“中庸之道”,还必须尊重天赋的本性,通过后天的学习,即《中庸》所说的“天命之谓性,率性之谓道,修道之谓教”。 “天命之谓性”,是说人性是由天赋予的。“率性之谓道”,是说循着这种天性而行就合于道,认为人性是善的。教育的作用就在于治儒家之道,所以说“修道之谓教”。实行“中庸之道”既是率性问题,也是修道的问题,这是发展了孔子“内省”和曾子“自省”的教育思想。 《中庸》要人们贯彻孔门相传的“忠恕之道”,说:“忠恕违道不远,施诸己而不愿,亦勿施于人。”正是孔丘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思想的发挥,要求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上合于“中庸之道”。 《中庸》又提出了有德之人必须好“三达德”,实行“五达道”,才能达到“中庸”的境界。所谓“五达道”即“君臣也,父子也,夫妇也,昆弟也,朋友之交也”。处理这五方面关系的准则是:“君惠臣忠”、“父慈子孝”、“夫义妇顺”、“兄友弟恭”、“朋友有信”。“五达道”的实行,要靠“三达德”:智、仁、勇。而要做好“三达德”,达到中庸的境界,就要靠“诚”。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人们努力进行主观心性的养成,以达到“至诚”的境界。 《中庸》还阐述了学习程序,并强调“择善而固执之”的勤奋不懈精神。它说:“博学之,审问之,慎思之,明辨之,笃行之。”这是为学必有的过程。它又说:“有弗学,学之弗能弗措也;有弗问,问之弗知弗措也;有弗思,思之弗得弗措也;有弗辨,辨之弗明弗措也;有弗行,行之弗笃弗措也。人一能之,己百之;人十能之,己千之。果能此道矣,虽愚必明,虽柔必强。” 在教育上它所提出的为学程序与顽强的学习精神,至今仍有借鉴意义。 |
圣人之言 行身之则----《论语》 |
《论语》是孔子与其弟子的语录结集,儒家重要经典之一。结集工作是由孔子门人及再传弟子完成的。《论语》名称的来由,班固《汉书·艺文志》说:“《论语》者,孔子应答弟子时人及弟子相与言而接闻于夫子之语也。当时弟子各有所记。夫子既卒,门人相与辑而论纂,故谓之《论语》。”这一说法,大体可信。原始记录杂出于众手,最后编定当在战国初期,以曾参门人为主。 现在通行的《论语》20篇,内容以伦理、教育为主。《论语》在汉代有《鲁论语》、《齐论语》与《古论语》等不同本子流传,后来统一于郑玄。现存旧注有魏何晏注、宋邢邴疏《论语注疏》、宋朱熹《论语集注》及清刘宝楠《论语正义》等,今注本有杨伯峻《论语译注》。 |
亚圣的手笔----《孟子》 |
这是记录孟轲言行的一部着作,也是儒家重要经典之一。篇目有:(一)《梁惠王》上、下;(二)《公孙丑》上、下;(三)《滕文公》上、下;(四)《离娄》上、下;(五)《万章》上、下;(六)《告子》上、下;(七)《尽心》上、下。 《史记.孟荀列传》:“孟轲所如不合,退与万章之徒序《诗》、《书》,述仲尼之意,作《孟子》七篇。”谓《孟子》七篇由孟轲自作,赵岐《孟子题辞》曰:“此书孟子之所作也,故总谓之《孟子》。”又曰:“于是退而论集,所与高弟弟子公孙丑、万章之徒,难疑答问,又自撰其法度之言,着书七篇。”此亦主孟子自撰。清阎若璩《孟子生卒年月考》亦以孟子自作,且曰:“《论语》成于门人之手,故记圣人容貌甚悉。七篇成于己手,故但记言语或出处耳。”但考诸《孟子》,孟轲所见时君如梁惠王、梁襄王、齐宣王、邹穆公、滕文公、鲁平公等皆称谥号,恐非孟子自作时所为也;又记孟子弟子乐正子、公都子、屋卢子皆以“子”称,也断非孟子之所为,其编定者极可能是孟子的弟子。成书大约在战国中期。 《孟子》主要注本有《孟子注疏》,《四部备要》本14卷;《孟子集注》,《四部备要》本7卷;《孟子正义》,《四部备要》本30卷。另有今人杨伯峻《孟子译注》(中华书局本)。 |
闪烁着智慧之光的奇书----《周易》 |
古代占筮用书,简称《易》,儒家重要经典之一。关于它的作者和写作年代,众说纷纭。旧说伏羲作八卦,“文王拘而演《周易》”。东汉马融及唐孔颖达则指出,爻辞说的多是文王以后之事,认为文王演卦辞,周公演爻辞,对前说作了修正。但今人据《周易》所反映的史实、所表现的思想以及语言特点、与他书的关系等分析,多认为是西周末年卜筮之官根据旧筮辞编撰而成。 作为占筮之书,《周易》在形式结构上比较特殊。全书分《经》、《传》两部分。《经》以八卦两两相覆,得六十四卦。卦有六爻,爻分阴(--)、阳(—)。《经》文以“九”表示阳爻,以“六”表示阴爻。六爻的顺序是从下往上数,依次是“初六、九二、九三、九四、六五、上六”。每卦包括卦画、标题、卦辞、爻辞四部分。卦辞较简单,一般作说明题义之用。爻辞是各卦内容的主要部分。每卦六爻,各爻一般依据内容的时间先后或逻辑层次安排。卦爻辞中又分筮辞与非筮辞两类。筮辞是占筮的内容和占筮结果的记录;非筮辞是作者的理论说明。非筮辞在全书中分量较少,但在表现作者的思想、主张方面则很重要。 解《易》之作最早是《易传》,共7种10篇:《彖》上下篇、《象》上下篇、《系辞》上下篇、《文言》、《说卦》、《序卦》、《杂卦》,统称“十翼”。旧说它们是孔子辅《易》之作。近代学者多认为它们非一人一时之作,杂出于战国、秦汉间人手。《彖》与《象》中的大传(解说卦辞部分),主要是宣扬儒家政治、伦理、修养等观点的。《象》中的小传(解说爻辞部分),强调爻位说,是为尊奉君位而作的。《系辞》与《文言》是前人解经遗说的辑录。《系辞》上下两篇,是《周易》的通论,以论述《周易》的义蕴与功用为主,是《易传》思想的主要代表作。它阐述宇宙事物间的矛盾与发展,如提出“一阴一阳之谓道”、“穷则变,变则通,通则久”等观点,具有朴素的辩证因素,但也有一些唯心史观的论述。《文言》是《易传》中专门用以解说《乾》《坤》两卦的。解《乾》卦的卦辞与爻辞部分通称《乾文言》,解《坤》卦的卦辞与爻辞部分通称《坤文言》,内容只是借解说卦爻辞来提出一些观点,供统治者借鉴。后出的《说卦》收录了汉初经师的“卦象”、“卦德”说;《序卦》和《杂卦》是对卦义的两派解说。以上这些,都是早期对《周易》的解说。 在以后漫长的封建社会中,自汉至宋,说《周易》者有所谓“两派六宗”:“汉儒言象数,去古未远也;一变而为京(房)、焦(赣),入于讥祥;再变而为陈(抟)、邵(雍),务穷造化,《易》遂不切于民用。王弼尽黜象数,说以老、庄,一变而胡瑗、程子(颐),始阐明儒理;再变而李光、杨万里,又参证史事,《易》遂日启其论端。此两派六宗,已互相攻驳。”(《经部·易》)其实,这许多“派”和“宗”,大都是“援《易》以为说”,合于《周易》真义的并不多。北京图书馆藏王弼《周易注》宋刻本。旧注比较通行的有阮元校勘《周易注疏》本、李鼎祚《周易集解》本。新注有高亨《周易古经今注》、李镜池《周易通义》、闻一多《周易义证类纂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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塑造中华美德的《孝经》 |
《孝经》中国古代儒家的伦理学着作。有人说是孔子自作,但南宋时已有人怀疑是出于后人附会。清代纪昀在《四库全书总目》中指出,该书是孔子“七十子之徒之遗言”,成书于秦汉之际。自西汉至魏晋南北朝,注解者及百家。现在流行的版本是唐玄宗李隆基注,宋代邢邴疏。全书共分18章。 该书以孝为中心,比较集中地阐发了儒家的伦理思想。它肯定“孝”是上天所定的规范,“夫孝,天之经也,地之义也,人之行也。”书中指出,孝是诸德之本,“人之行,莫大于孝”,国君可以用孝治理国家,臣民能够用孝立身理家,保持爵禄。《孝经》在中国伦理思想中,首次将孝亲与忠君联系起来,认为“忠”是“孝”的发展和扩大,并把“孝”的社会作用绝对化神秘化,认为“孝悌之至”就能够“通于神明,光于四海,无所不通”。 《孝经》对实行“孝”的要求和方法也作了系统而烦琐的规定。它主张把“孝”贯串于人的一切行为之中,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”,是孝之始;“立身行道,扬名于后世,以显父母”,是孝之终。它把维护宗法等级关系与为封建专制君主服务联系起来,主张“孝”要“始于事亲,中于事君,终于立身”,并按照父亲的生老病死等生命过程,提出“孝”的具体要求:“居则致其敬,养则致其乐,病则致其忧,丧则致其哀,祭则致其严”。该书还根据不同人的等级差别规定了行“孝”的不同内容:天子之“孝”要求“爱敬尽于其事亲,而德教加于百姓,刑于四海”;诸侯之“孝”要求“在上不骄,高而不危,制节谨度,满而不溢”;卿大夫之“孝”则在“上不骄,高而不危,制节谨度,满而不溢”;卿大夫之“孝”则一切按先王之道而行,“非法不言,非道不行,口无择言,身无择行”;士阶层的“孝”是忠顺事上,保禄位,守祭祀;庶人之“孝”应“用天之道,分地之利,谨身节用,以养父母”。 《孝经》还把封建道德规范与封建法律联系起来,认为“五刑之属三千,而罪莫大于不孝”;提出要借用国家法律的权威,维护封建的宗法等级关系和道德秩序。 《孝经》在唐代被尊为经书,南宋以后被列为《十三经》之一。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它被看作是“孔子述作,垂范将来”的经典,对传播和维护封建纲常起了很大作用。 |